临江市商贸企业综合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方案临商务发〔2024〕23号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商贸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商贸行业领域信用监管,第二条将全市商贸行业领域综合监督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第三条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第四条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差五个等级,对相关企业的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第七条对信用等级评为优秀、良好的相关企业,实行优先办理各类涉及商贸行业领域相关事项等激励措施,第八条对信用等级评为中等的相关企业,第九条对信用等级评为较差级的相关企业,(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第十条对信用等级评为差的相关企业,强化管理和监控(二)建立工作约谈制度,(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商贸行业领域信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