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利息分摊情况的公告根据《吉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吉建联发〔2022〕48号第十四条规定,为保障业主权益,市住建交通局于2024年12月21日对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利息进行分摊,现将收益分配情况公告如下:本次专项维修资金增值利息分摊结算日为2003年5月至2024年9月21日,累计实现维修资金利息收入共计4974296.06元,涉及分摊302栋共计8734户,分摊增值利息直接划入业主个人账户滚存,在2024年9月21日之后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产生增值利息将于下一次利息结算日进行核算分摊,分摊后的账户余额,各业主可持身份证原件、不动产权证到市住建交通局二楼物业办查询,咨询话:0433-3662018,特此公告,(初审:生慧颖复审:张志终审:金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