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三川·御锦台11号楼外墙防水维修更新项目公示11号楼各位业主:11号楼业主委托南阳大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余春丽申请的三川·御锦台11号楼外墙防水维修更新项目已由河南寇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完毕,决算费用41981.47元,经申请人、业主代表和施工公司等共同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本次维修资金使用按相关业主建筑面积分摊原则,对决算费用进行分摊,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1.《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报告》2.《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分摊明细表》3.《决算报告》公示期7天,同时将相关内容在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w.nanyang.gov.cn/)网上公示,业主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向河南寇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划拨41981.47元工程款,附件一:(点击查看)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报告.pdf附件二:(点击查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分摊明细表.pdf附件三:(点击查看)决算报告.pdf监督电话:61387895南阳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