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留丽过年(除夕、初一、初二)的市外员工(非丽水市户籍人员)给予发放500元消费券,春节期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这三天留丽过年的非丽水市户籍(非九县区)市外员工,(二)申报材料: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申领表(附件2)、纸质版企业承诺书(附件3),(三)申报地点:纸质材料申领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交至开发区管委会16楼1614办公室(工作日),其中Excel电子版申领表发至847256740@qq.com邮箱,三、发放方式消费券采用电子券方式,“云闪付”为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由50元、100元两种消费券组成,其中50元2张、100元四张,四、使用方式(一)使用时间:2022年1月27日-2022年3月31日,企业负责人及时统计上报至开发区经贸局和“云闪付”平台,3.消费券使用需安装“云闪付”软件,丽水市人民银行会尽量安排相关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服务,各企业要在附件2右上角注明需服务的银行机构,附件22022年春节期间留丽市外员工消费券申领表.doc附件3企业承诺书.doc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