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好项目组织和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由该校科研管理部门落实“主管单位”职责,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要坚持公益性,要加强标准编制组织管理,二、把好项目验收审查关项目承担单位要在2026年年底前完成结题验收,主管单位收到项目验收申请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同意后方可召开验收会议,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验收证书,连同项目研究成果一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应当提前30日向项目主管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和原因,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主编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终止该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计划,三、做好科研项目动态管理我厅将按照科研诚信管理的要求,联系人:胡浩、庄玮联系电话:025-51868529、51868859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307室附件:1.2024年度江苏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2.2024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项目附件:2024年度江苏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2024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项目.docx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