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及《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交公〔2019〕35号)要求,我局已完成大方县2023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月2日至2月1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致电0857-5250357反映,附件:大方县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汇总表(县级)6-县(市、区、特区)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汇总表(附表7).xlsx大方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