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择优选择优质培育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组织了我区“头雁”项目培育机构遴选,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新疆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入选,拟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反映,联系人:余晓雅电话:0991-2881009电子邮箱:xjncshsycjc@163.com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40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