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依据《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考核办法》(豫科〔2023〕54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考核对象和数据采集时间1.考核对象:2016年至2021年备案的107家省新型研发机构(不含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填写《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所属地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地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参加考核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由科技管理部门将申报材料及《参加考核机构汇总表》(见附件4),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根据专家意见,三、有关要求1.纸质申报材料请按封皮、目录、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申请表、佐证材料的顺序彩纸隔开,2.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考核材料的,对无故不参加考核、中途退出考核及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考核材料的,并取消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资格,四、联系方式1.业务咨询电话:省科技厅平台基地处郭燕0371-65957399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丁军锋0371-658025222.受理材料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2号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303B房间工作邮箱:hnskjtptc@163.com联系人:杨达治18337138607附件:1.参加考核机构名单2.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申请表3.佐证材料清单4.参加考核机构汇总表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