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3日,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大方县高店乡营兴煤矿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不具备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规定条件,已在毕节市能源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大方县高店乡营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由二级降为三级,并予以公告,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主管部门初评,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主管部门审查,贵州金沙金泰煤矿有限公司金沙县长坝乡金泰煤矿、贵州省朗月天合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二号井、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已在毕节市能源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贵州金沙金泰煤矿有限公司金沙县长坝乡金泰煤矿、贵州省朗月天合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二号井、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建议,现认定贵州金沙金泰煤矿有限公司金沙县长坝乡金泰煤矿、贵州省朗月天合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二号井、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并予以公告,毕节市能源局2024年4月23日(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