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控,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科学、有序、合理、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金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分级评价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13299274@qq.com,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丰亭西路50号,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金安收,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联系人:金安联系电话:0579-82136232附件:《金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分级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月14日顶部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