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政策(试行)》(靖委办〔2021〕67号)明确:“鼓励合作社有效利用闲置资产,建设生产经营性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400万元的项目,按竣工审计价格给予不超过30%的奖补,”按照该扶持政策,对照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靖江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管理试行办法》(靖农〔2022〕158号)的要求,现季市镇祁安村1200kw光伏项目已竣工并通过验收,我局聘请第三方对该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报告,季市镇祁安村光伏项目投资额413.74万元,奖补资金124.12万元,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12月29日,可来人、来函、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靖江市人民北路103号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84894911靖江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