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贵人社规〔2021〕1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将拟拨付2024年覃塘区荷美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11月场地、水电和物业费补贴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天,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止,群众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2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覃塘区人社局,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覃塘区覃塘街道中山大道1号区人社局409办公室,邮编:537100,举报电话:4861029,附:1.2024年贵港市覃塘区荷美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11月场地、水电和物业费补贴汇总表贵港市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2日文件下载:附:1.2024年贵港市覃塘区荷美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11月场地、水电和物业费补贴汇总表.xlsx关联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