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任务(一)孵化培育优质企业鼓励各街道、各重点行业部门建立企业上市专管员制度,(二)做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依托厦门市企业上市服务云平台,支持和鼓励辖区优质企业按照入库标准申请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支持各交易所在厦资本市场服务基地、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投资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中介机构为辖区企业提供辅导培训、路演推介、融资对接等服务,给予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及省基础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给予省培育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三)合理布局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辖区优质企业到我省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接受资本市场培育服务,给予一次性挂牌奖励2万元,给予基础层一次性挂牌奖励50万元,给予创新层一次性挂牌奖励100万元,奖励金额为500万元×综合经营效益,综合经营效益由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在厦就业人员薪酬四项指标组成,(四)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鼓励上市公司主动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奖励金额为300万元×综合经营效益,鼓励辖区上市后备企业积极参与厦门市企业上市培育中心和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厦门服务基地举办的各类资本市场培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