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2〕27号)、《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南财农指〔2024〕23号)和《顺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顺昌县2024年度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政农函〔2024〕64号)组织申报实施,由顺昌县武夷蓝生态家庭农场承接顺昌县2024年度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项目)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顺昌县洋口镇大坪农林场,项目总投资30.71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15.71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占项目总资金的48.84%,2024年12月20日,由县农业、财政、农机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现预拨付项目补助资金,特此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联系人:雷梦斯联系电话:0599-7822064顺昌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23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