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省重点工业产品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提供平台支持和数据管理一站式服务,生产单位可按照附件2“电动自行车行业追溯服务平台”生产企业端操作指引实施质量安全追溯,销售单位可按照附件3“电动自行车行业追溯服务平台”销售企业端操作指引实施质量安全追溯,电动自行车等9类产品生产单位应如实填报生产单位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流向信息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详见《实施意见》附件2),如实填报销售单位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流向信息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详见《实施意见》附件2),登录已对接“全国追溯平台”的相关行业追溯平台实施质量安全追溯的生产销售单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推动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燃气器具、消防产品等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完成生产单位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流向信息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填报工作,(二)在我省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已通过电动自行车行业追溯服务平台实现产品扫码验证进货和三码合一捆绑销售的基础上,12月底前推进销售单位全面通过电动自行车行业追溯服务平台报送销售单位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流向信息,采用有效措施推进生产、销售单位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将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与落实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紧密结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点击下载:附件1-6.docx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2.广东省“电动自行车行业追溯服务平台”生产企业端操作指引3.广东省“电动自行车行业追溯服务平台”销售企业端操作指引4.国家物联网标识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引5.广东省重点工业产品追溯服务平台操作指引6.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告知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