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5号),对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予以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鹿城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30日联系电话:0577-88990836序号见习单位见习人数生活补贴(元/月/人)补贴月数保险补贴(元/人)补贴金额(元)1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4149410.55015887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