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按照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98号)文件精神,目前我县第12批共9家企业(具体企业名单、申请条件及返还金额等见附表)申请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经失业保险管理系统初步审核符合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企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14-8582782,序号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减免类型单位性质2023年度月平均参保人数202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裁员率2023年实缴金额返还金额1承德富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3082451884中小微企业企业20.00.00%782.12469.272滦平融和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3082415133中小微企业企业222.09.10%9643.685786.213滦平潇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130824101746中小微企业企业250.00.00%13455.008073.004滦平县北新保洁有限责任公司13082416964中小微企业企业60.00.00%2683.361610.025承德道善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13082465419中小微企业企业20.00.00%782.58469.556承德顺兴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082439867中小微企业企业101.010.00%4272.232563.347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82415137中小微企业企业320.017318.2610390.968滦平县德裕矿业有限公司130824137292中小微企业企业50.00.00%5482.803289.689承德宏佰奥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30824245373中小微企业企业80.00.00%4699.232819.54合计112359119.263547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