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92号)等文件规定,加大对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2024年1月1日以来新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永新县2024年第3批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共计9家企业,惠及企业职工11人,补贴金额合计1.65万元,现将名单发布如下:附件:2024年第三批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名单.xlsx本次公示期为7天,即2024年12月13日到2024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永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反映,请予以监督,永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