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5号)、《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要求,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了2024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附件1),并根据省要求设定我市绩效目标(见附件2),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1.2024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表2.2024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各县区绩效目标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12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邮编:516003,电话:2882669,邮箱:gxjgyjnk@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