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大规模设备更新中稳步推进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开展辽宁省2024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第一次推荐供应商名录工作,二、电梯企业要求1、资质要求: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B级(乘客电梯额定速度≤2.5m/s)及以上资质,3、主体责任要求:本项目推荐供应商对提供的电梯产品技术、质量和安全负全责,其具体内容为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推荐供应商名录活动:①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三、推荐供应商名录文件获取1、获取资格:电梯制造企业递交本单位营业执照、电梯制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需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身份证(适用于授权委托情况)、信誉信息网站查询截图等材料,满足资质、信誉、主体责任等要求的电梯制造企业,具备获取推荐供应商名录文件资格,4、获取地点: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后楼三楼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38号),四、响应文件送达1、送达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上午9:30,六、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组织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及电话:杨瑜024-23447669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