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8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公开发布、自主申报,农经站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主体进行评估,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彭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3日,共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23日18点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反映,所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地址:彭阳县栖凤街37号,联系方式:0954-7012642,附件:2024年彭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彭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