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南区青年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发放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南区领军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组发[2022]3号)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一、申请范围和条件(一)应符合《关于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24〕7号),并获得相应的学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申请人须于2022年7月4日及以后在市南区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且申报期内仍在市南区就业创业,二、补贴标准在青岛市一次性安家费的基础上,三、申报及审批流程(一)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政策找人”“免申即享”的方式每年集中发放一次,通过“青岛智慧人才系统”平台对已享受青岛市一次性安家费且符合本项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信息进行核实、认定,(二)对符合申领条件但未被“青岛智慧人才系统”系统识别的,请参照青岛市一次性安家费申领流程申报并主动与我单位联系确认,(三)审定及发放流程根据《青岛市市南区领军人才实施细则》执行,四、申请期限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五、联系方式人才引进科0532-66776881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