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告如下:一、申领条件申请人申请补贴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应届硕博毕业生,(二)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青岛市户籍,(三)申请人须于2022年7月4日及以后在市南区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且申报期内仍在市南区就业创业,(四)在市南区注册、设立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五)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为其在市南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申请人在政策有效期内以实际就业月为起始月,期间在市南区以外就业创业或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再接受补贴申请,三、申报及审批流程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集中组织申报一次,由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统一组织申报,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2.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四、申请期限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五、联系方式人才引进科0532-66776881附件:附件:2023-2024年度市南区青年领军人才硕博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xls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