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要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12个月以上、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照30%或60%的比例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我市积极推行“免申即享”工作模式,利用跨部门数据比对筛选出初步符合条件企业,并通过社保经办系统、短信、电话等渠道将稳岗返还信息推送给相关企业,参保单位需对企业类型、返还金额、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享受到稳岗返还资金,目前,尚有部分企业未对稳岗返还信息进行确认,致使不能及时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因本轮政策于年底到期,请相关企业(见附件)于2024年12月31日前确认稳岗返还信息,逾期不确认企业信息的视为放弃,特此公告附件:未确认稳岗返还信息企业名单.xls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开发与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