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4〕7号、《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闽商务便函〔2024〕771号等文件精神,经消费者自主申报,我局联合市公安、税务等部门对受理的汽车以旧换新(置换更新)补贴材料进行了合规性、真实性审核,共审核通过796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此期间的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市场科反映(0594-2686379),逾期不再受理,附件:莆田市2024年第3批汽车以旧换新(置换更新)拟补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