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领域1.支持《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办发〔2021〕7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上海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发改产〔2024〕12号)明确的重点领域重点服务业项目,3.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项目单位可申报多个项目,3.以下申报项目不予受理:(1)规划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申报日期1年以上的规划类项目,(3)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等,四、项目申报资料1.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5.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6.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7.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11.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13.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14.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15.国内外行业权威榜单排名及相关荣誉评选等文件,参与“中国品牌日”等节展品牌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如有)16.参与国际核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等文件(如有)17.服务重点“走出去”项目证明文件(如有)五、项目申报程序1.请项目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录一网通办门户网站https://www.shanghai.gov.cn,检索“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单个文件不超过50M,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后,需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3.区级专家评审时间为2025年2月下旬,参加企业需打印装订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