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北京市市域内征选具备相关条件的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在北京市市域内注册登记且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且经营范围包含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相关的内容,2.有从事机械拆解报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没有出售已报废农业机械记录,三、申报材料1.《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附件1),《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复印件加盖公章,应附租赁合同等),申报企业于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2024年12月4日-12月13日)向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北京市怀柔区万达写字楼1620室)提交申报材料,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企业申报的材料随报随审,并对符合要求的农机回收企业进行公示,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向申报企业颁发《北京市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书》,联系人:韩春生联系电话:010-69623538附件1《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附件2《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基本情况表》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3日附件:附件1:《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附件2:《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基本情况表》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