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建发〔2024〕41号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4〕238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建筑业企业实际情况,我区决定开展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动态核查工作,二、核查内容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情况,2、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3、企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5、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6、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名单、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8、技术工人名单、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四、处理方式1、核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整改期间限制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2、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核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限制企业申请升级和增项、限制企业承揽新的工程、不予开具诚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