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部署,在产业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区域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共同组建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聚焦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申请认定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制造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业组织、工业园区、先进制造业集群等组建招聘用工联合体,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需求和劳动者职业发展需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大型企业集团、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建设跨企业培训中心或组建人才服务集团,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技工院校、制造企业、劳动者等多方联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度参与制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制造业集聚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等设立人力资源服务联络站或分支机构,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可及的全链条服务,聚焦制造业领域国际产业合作,推动制造企业依法用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服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