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5号)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关于印发〈安徽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交港航函〔2024〕311号),经审核清算,现将第四批补贴资金分配如下,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12月24日监督电话:0562-2873104附件:铜陵市2024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第四批)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