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一、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健全创新创业政策机制,(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团省委、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等)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推动高水平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科技人才协同培养机制,(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支持企业深度参与科技创新决策吸纳企业专家参加省科技咨询委员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推动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打造高水平科技领军企业制定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扶持措施,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投资建设海外研发机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七、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优化省科技计划投入结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等)八、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企业创新组建科技金融服务联盟,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等专项保险产品,(责任单位:省金融管理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金融监管局、大连金融监管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等)九、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省科技厅等)十、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保障优化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等)十一、弘扬和培育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