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各行业节水评价规范(DB11/T936系列),经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区水务局组织开展节水评价,2024年大兴区共有259个单位(企业、社区、村庄)达到节水评价II级以上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0日联系电话:010-61253576电子邮箱:swjjsb@bjdx.gov.cn附件:2024年大兴区通过节水评价单位(企业、社区、村庄)名单.xlsx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