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明确<关于实施“人才兴攀”战略加快建设川西南滇西北区域人才创新发展聚集地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攀委人才办〔2022〕7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刘基等109名高层次人才符合安家补助发放条件,拟发放安家补助,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2日监督电话:0812—3325213附件:刘基等109名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明细表.xlsx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