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大政规发﹝2020﹞4号)、《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智改数转”扩大技改投资的激励意见》(大政办发﹝2022﹞53号)、《关于大力支持工业企业技改扩能的激励意见》(大政规发﹝2023﹞3号)等文件要求,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区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经过前期发布通知、组织申报、调取数据、材料审核、第三方现场核查、信用审查等一系列程序,并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差别化政策清单的通知》(盐政办发﹝2023﹞8号)文件要求,对奖励资金执行差别化政策,现对拟奖补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5-83810100监督电话:0515-68852050附件:2023年度大丰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奖补企业名单盐城市大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