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2024年度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电话:0817-8623285反馈地址:蓬安县凤凰大道89号蓬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302室附件:蓬安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二批)蓬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4年12月19日附件下载:1.2024年稳岗第二批公示名单.xlsx扫一扫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