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数字广告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评估机构对萧山信息港小镇、宁波民和广告产业园区、温岭广告产业园区等3家单位进行了实地复核验收,符合《浙江省数字广告产业园区建设认定标准》相关要求,拟认定为浙江省数字广告产业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至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的须签署或告知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89767073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邮政编码:310005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