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肉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农牧〔2024〕46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凤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凤农工办〔2024〕24号)和《关于凤台县2024年度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的批复》(凤农工办〔2024〕45号)文件要求,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项目验收结果及及省级财政拟补助资金公示如下:全县15个项目累计完成收储利用秸秆干饲料9257.34吨,收储利用青贮饲料7701.04吨,改扩建钢架结构单体干草棚3516.63平方米,新建钢架结构单体干草棚6278.44平方米,核算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16.4695万元(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期间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监督电话:县畜牧兽医局0554—8612608,附表:凤台县2024年度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验收结果及拟补助资金情况表.xlsx凤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6日政策成效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