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管委会各部门:现将《支持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2024年4月11日支持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2022〕27号)精神,(责任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二)对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物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责任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三)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建设项目,(责任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四)对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范围的物流项目,(责任单位: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二、加强物流市场主体培育(五)对新晋国家3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仓储类、运输类、综合服务类等),(责任单位: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六)从济源外新招引全国物流50强企业在济源投资超10亿元的基地型、龙头型物流项目,(责任单位:示范区税务局)(八)对新认定的物流信息科技、新装备制造等物流行业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示范区税务局)(九)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充分利用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物流企业发展,(责任单位:河南银保监局济源监管组、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三、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十)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责任单位: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十一)鼓励本地大中专院校根据市场需求,(责任单位: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十二)建立城市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十四)鼓励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停车便利政策,(责任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