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规定的科技创新券兑付程序,经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对符合科技创新券兑付条件的科技服务事项进行公示,上述事项公示期7天(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予以兑付(科技服务机构),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有效联系电话,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处理,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附件:省级科技创新券2024年3季度兑付清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