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点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64号)和《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红外探测技术重点企业研究院等73家拟认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驰拓自旋电子器件与技术企业研究院等262家拟认定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榜置科技数字流程自动化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1117家拟备案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表述清晰,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省经信厅、省电检院,0571-81029700电子邮件:jcs@zdjy.org.cn附件:12024年度拟认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docx22024年度拟认定省企业研究院名单.docx32024年度拟备案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名单.docx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