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地评价工作机构应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条件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2.对企业提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信息数据进行跟踪监测,5.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和“万人助万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科技服务综合体工作结合起来,6.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快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培育体系,注重评价入库工作与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孵化载体建设、创新创业大赛等涉企服务工作的协同,持续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机构队伍建设,要组织本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机构开展政策培训、产业培训,切实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机构的履职能力,全面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水平,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纳入科技监督范围,扎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要及时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评价工作总结和3-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