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24〕35号)、《关于印发<滨城区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滨区民字〔2024〕83号)和《滨城区关于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滨城发改价格〔2024〕161号)文件要求,经机构自愿申报、区民政局审核,10家养老机构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符合普惠性养老机构价格区间要求,现将通过审核的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具体收费标准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的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滨城区民政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联系电话:0543-8330281附件:滨城区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通过机构收费公示表.xlsx滨州市滨城区民政局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