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攸县2024年菜籽油大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攸政办函[2024]35号)规定,支持县内5个油料加工作坊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购置新型菜籽油加工设备,按设备购置额的50%进行奖补,每个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流程1.申报主体自行填写《攸县2024年菜籽油大县项目小型菜籽油加工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2.申报主体向申报所在乡镇(街道)进行申报,由乡镇(街道)初审确认后报县农业农村局,3.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二、申报时间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20日,三、申报提示设施主体确认后,1.项目建设要求在2024年8月27日-2025年8月26日内竣工,2.提供购置的油菜榨油设备原始发票和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凭证或微信转账凭证,3.购置的油菜榨油设备图片及铭牌图片,攸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