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各项目责任单位在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后需提交街道项目领导小组组织设计方案内部审查,2.单项项目概算建安费在1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的施工项目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为完成施工项目中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代建、咨询(仅包括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服务类项目,第四章项目投资调整管理第九条工程变更管理(一)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和区级财政资金占50%(含)以上的项目按照余政办〔2018〕107号文件执行,(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是指项目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已批复且工程完成招投标后所发生的下列情况:1.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由项目责任单位会同代建、监理、设计、勘察等参建单位充分论证后形成会议纪要,并按以下类别进行审批:(1)单次变更绝对增减额在10万元以内的较小变更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参照余公资〔2023〕3号第十二条进行审批:单次变更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的上级财政补助项目,填报《中泰街道工程变更联系单》(附表4)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填报《中泰街道工程变更联系单》(附表4)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签字,《中泰街道工程变更联系单》须附相应会议纪要后报请街道主要领导签字,第十三条工程款的支付1.项目责任单位按照街道财统审计线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申报进度款,2.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款拨付需施工单位填写《中泰街道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申请表》(附表6),第十八条工程资料备案和结算送审1.项目责任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附表:1.项目基本情况表2.项目进场交易审批表3.中泰街道工程变更联系单4.村级集体工程项目变更审批表5.中泰街道建设项目施工进度款支付申请表6.中泰街道工程管理通知单附表1项目立项申请表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万元)资金来源国土所意见签字(盖章)村社意见签字(盖章)财统审计线意见签字(盖章)业务科室意见签字(盖章)分管领导意见签字:日期:街道主要领导意见(仅紧急项目需主要领导签字)签字:日期:本表及附件一式两份,附表6中泰街道建设项目施工进度款支付申请表编号:项目名称目前进度申请事由及款项构成(附工程量清单、合同有关费用支付条款页复印件):施工单位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本期申请支付总额(万元)累计已支付总额(万元)本期经审核支付总额(本栏由跟踪审计填写)(万元)累计已支付比例%监理单位审核意见签名(盖章):日期:跟踪审计单位审核意见(可附跟踪审计意见表)签名(盖章):日期:代建项目部负责人/项目责任单位现场主管审核意见签名(盖章):日期:项目责任单位(科室、村社)审核意见签名(盖章):日期:本表及附件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