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23〕1号)、鄂州政办发〔2022〕3号文件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关于印发《鄂州市2024年特色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财金发[2024]145号)等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机构对2024年各保险公司保险面积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6日至22日(七天)止,如有异议,请来电向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2760660314,附件:梁子湖区2024年农业保险情况核查表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