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项目范围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项目实施内容属《方案》支持事项,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指南(附件1),包括(不限于):单位证明、自筹资金配套承诺函、前期研究成果及工作基础、合作协议、查新报告等材料等,(视实际情况提供)7.项目指南相关专题对材料另有其他要求的,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纸质材料需与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传材料内容保持一致,相关需盖章、签名地方不得有缺失或遗漏,(三)市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提醒申报单位要根据已入库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对照项目指南(附件1)规定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以及实施周期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资料,及项目实施内容是否符合项目指南,确保项目内容真实可信,对违反科研诚信的相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