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继续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申报工作,并在受理时间内向区市县受理机构提交当季度《申请表》和社保缴费明细,首次申报受理条件如下: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符合困难条件的2022届及以后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三)符合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范围为: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二、补贴标准对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三、申请材料(一)《大连市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需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有效期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需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由毕业生家庭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6.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每个季度最后10天)登录申报系统(http://124.93.240.15:7016/hrgxzxw/或http://120.201.246.102:7025/hrgxzxw),网上申报后在系统中打印《申请表》,系统申报流程详见《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操作流程》(附件2),如重新申请时毕业时间超过2年或不再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以《关于开展2024年大连市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大就人函〔2024〕11号)等政策文件规定为准,附件:1.大连市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2.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操作流程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12月19日附件附件1.docx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