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资金使用情况桂林市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就业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对象山区各相关单位申报补贴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予各项补贴如下(明细见附件):象山区各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合计247680.00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合计93485.31元,总计341165.31元;第十二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桂林联宇职业培训学校等3所机构)合计349012元;第十三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桂林联宇职业培训学校等4所机构)合计132247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2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桂林市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73-3840853地址:象山区环城西二路5号桂林市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8日附件下载:附件1202412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明细.xls附件22024年第十二批职业技能补贴汇总表.xlsx附件32024年第十三批职业技能补贴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