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县级财政预算资金予以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调整资金共计1387.630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共计1382.630972万元,县级财政预算资金共计5万元(详见附件1),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招标或采购,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和高效运行,三、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要求,经对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财政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本次将项目绩效目标与相关财政资金同步批复下达,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跟踪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绩效目标不得擅自调整,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附件:1.2024年部分中央衔接资金、县级财政预算资金调整表2.2023年抗旱救灾项目秋播冬小麦种植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彭阳县财政局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