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揭府办函〔2023〕69号)文件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的人员(详见附表)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核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凡对本次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8623124),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8日附表:序号补贴对象单位名称补贴金额1蓝佳琪广东粤剑律师事务所50002林婉慧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3高家豪广东一状律师事务所50004陈跃林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5黄婉淳广东银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50006梁英娜揭阳浩泽医院有限公司50007黄楚涵揭阳市联和玩具有限公司50008杨涵揭阳市佰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50009黄远翼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500010陈梓杰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500011陈凯明广东永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00012朱锋源广东一状律师事务所500013唐静慧揭阳粤东肿瘤医院有限公司5000。